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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发出《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》

1998-04-28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陈光曼)最近,国务院发出了有关《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》的文件,这是根据1992年中国政府在世界营养大会上的承诺,结合我国国内的具体情况,由卫生部牵头,多部门合作制定的,也是建国以来由国务院发出的第一个有关营养的专门文件。

随着经济的发展,群众生活方式的改变,营养过剩或不平衡所致的慢性疾病增多,并逐渐成为使人类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的重要原因。为了实现“要尽一切努力在2000年以前消除饥饿和营养不良”的目标,尽快改善我国居民的营养状况而制定的《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》,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财力、技术和物质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,要将提高居民的营养水平作为国家长期发展战略的一部分,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营养改善工作;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营养改善行动计划,各部门要结合相关的营养目标制定工作规划;要重点解决贫困地区的营养改善工作。

《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》由17个部门协同组织与领导实施,其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部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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